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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传的起源—从纽伦堡审判说起
发布时间:2011-10-3 23:17:00|| 点击:9175次|| 文章分类:同传专题|| 发布人:翻译家(Fanyijia.com)
1.关于同声传译史的研究进入 21世纪以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持续扩大对外交往范围,拓宽对外交流渠道,在中国举办的大型国际会议也随之增多。而活跃在这些重大国际场合的同声传译译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浓厚兴趣。近年来大众媒体对同传行业的报道大多集中在译员的高回报上,甚至为同传这一职业套上了所谓“金领”的光环。
与此同时,随着同传逐渐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应用,国内相关的学术研究也渐次增加。这些研究既有形而下的同传技巧探索,也有形而上的理论探讨。同传职业的繁荣也为同传研究推波助澜。在此背景下,尽管同传界一直流行着理论与实践脱节的说法——即从事同传实践者往往不愿、甚或不屑于从事同传理论研究——但是,对同传的研究还是从各个重要层面陆续展开了。
然而,我们注意到,虽然对同传的学术研究渐次展开,但与先于中国开展研究的西方理论界相比,我们的差距还是非常明显的,有些问题国内研究者甚至从不曾涉足,这种现象在令人感到遗憾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思考的给养:我们还能为同传研究做点什么?
依笔者看来,国内同传研究的一大缺失是关于同传史的研究。当然,同声传译是现代科技与翻译艺术结合的产物,它的产生与最初发展都是在西方世界进行的。因而,要想对其发源及发展历程加以追溯,国内研究者就可能受着双重的约制。一方面,有关同传起源及其早期发展的资料几乎全部集中在西方世界,尤其是国际组织比较集中的欧美国家;而另一方面,同传最初出现时,其工作语言往往涉及到数种欧洲语言,这无疑增加了国内研究者研究该问题的语言障碍。
其实,即使在西方学术界,同传史研究也并没有形成系统研究的态势。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同传这一特殊口译形式自身的工作原理,以及同传译员的心理、生理机制。可能的原因是同声传译是即时、稍纵即逝的口头翻译活动,常常没有形诸文字的材料供后来研究者探究。因此同传史的研究尤其困难,有时候只能凭借当事人的口述记录,作历史的钩沉。
在中国的翻译研究界,至今未见有专门针对同传起源、历史沿革的研究著作。在有限的几部提到同声传译起源及其发展的专著中,对此又都只是一笔带过。例如张维为著《英汉同声传译》一书第一章里的“同声传译简史”一节对同传历史作了极其简要的介绍。对于同声传译产生关键作用的纽伦堡审判,他只用了几百字的篇幅介绍了该审判使用同声传译的情况。至于纽伦堡审判为什么采用同声传译?同声传译系统的设计最初出自什么样的考量?同传译员如何选择?这些问题都未涉及。
与国内同传史研究的缺失不同,西方学术界已开始以史学研究的视角与方法梳理书面或口头资料,力图勾勒出同声传译起源的情形。本文则通过对西方学术界同传史研究成果的介绍,尝试提出国内同传史研究的命题。
2.弗朗西丝卡·盖伊芭与她的同传史专著 1998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弗朗西丝卡·盖伊芭的同传史专著《同声传译的起源——纽伦堡审判》。此书的出版填补了同传史研究的空白,受到同传界的普遍赞誉。在此书出版之前,研究者都知道同声传译起源于纽伦堡审判,但这一起源却一直被许多谜题环绕。直到盖伊芭通过自己出色的史学研究解答了众多谜题,从而将同传起源及其相关问题清晰地呈现在读者眼前。
可惜的是,此书出版至今虽然已有整整十年的时间,但国内对其有所了解者却寥寥无几。几乎未见有国内研究者在谈到同声传译起源时提到这部经典之作。换句话说,对于中国渴望了解同传来龙去脉的读者来说,同传起源问题至今仍然是个迷雾笼罩的“迷思”。
同传史研究的最大困难在于文献材料的极度匮乏,很多时候不得不依靠当事人的回忆口述。而且像纽伦堡这样的重大历史、政治事件,后来研究者关注的重点往往在于其历史、政治价值,而对曾经对审判做出关键性贡献的同传译员则很少关注。因此相关的材料只能从译员的自述和当时媒体的某些侧面报道中寻求蛛丝马迹。最能体现这一困境的是,已出版的纽伦堡审判法庭实录就已经达到 42卷,600余万字的规模,而这其中竟于同声传译对该审判的贡献只字未提。正因此,盖伊芭的这项研究才具有特别的意义。她是通过对藏于欧、美各地的大量档案资料的爬梳,以及同曾经服务于纽伦堡审判的众多同传译员的广泛交流,才最终理清了纽伦堡审判前后同传起源的脉络,为读者,也为她自己解开了萦绕心头多时的“迷思”:同声传译这一职业究竟是如何起源的?
当然,除了对同传史研究的贡献之外,盖伊芭此项研究的另一亮点是对纽伦堡审判史研究的补充。前文提到,大多数关于该审判的历史学研究都关注其历史、政治意义,而对诸如会议口译之类的“边缘问题”则毫无涉及,因此影响到研究的全面性。同声传译是纽伦堡审判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它保证了审判程序快速、及时、有效、顺利地进行,其历史意义超越了翻译自身,而直指人类和平与公正的崇高事业。
3.同声传译起源的迷思以色列巴伊兰大学(Bar Ilan Uniersity)翻译系的露丝·莫里斯(Ruth Morris)在评论同声传译对纽伦堡审判的贡献时指出:“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不是因为同声传译,1945-1946年在纽伦堡对纳粹战犯的多语言审判是不可能进行的。……在口译职业发展史上,纽伦堡审判是个无与伦比的经典,是人类智慧和技术成就超越语言障碍、实现崇高的公平理想的典范”。( Morris 2000)
从口译的职业发展史来看,莫里斯这番评论可谓中肯。纽伦堡审判同时提供四种语言的同声传译,这既是同传发展史上的第一次,又是人类口译史上史无前例的尝试。从审判的过程和结果来看,同声传译总体是成功的,其重要性最终得到了大多数参与者的认同,甚至包括纳粹德国受审的战犯。例如,纳粹二号人物戈林在被联军军官告知可以从指定名单中选择辩护律师时,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我当然需要律师。不过恐怕更重要的是得有个好译员。”
有意思的是,纽伦堡审判期间,站在被告席上的戈林却是少数几个率先理解到同传译员所扮演的重要沟通角色的人之一。他甚至试图利用口译员的错误、过失来为自己辩护,乃至逃脱罪责。不过这样的人在当时毕竟只是少数,因为大多数同时代的人在纽伦堡之前都还从来没有接触过同声传译,这从纽伦堡审判团决定采取同声传译时招致的强烈反对可以看出。
同声传译之所以遭到反对,是因为它在二战结束时还是新生事物,此前除了极少数国际组织,如国际劳工组织曾试用外,还没有得到过大规模应用,也就谈不上大范围内人们的认知或认可。那么由此而来的问题便是:首先,如果说同声传译这种口译形式早在纽伦堡审判之前就已出现,那么它究竟起源于何时何地?其次,如果说在纽伦堡审判之前同声传译的应用范围极其有限,也并没有得到多数人的认可,那么为什么在这样重大的历史、政治场合会最终决定选择同声传译的翻译形式,而非历史更为悠久、实践也更为成熟的交替传译呢?
1 “Germany:TheDefendants”,Time, (29Oct. 1945): 38. 关于同声传译的最初缘起,这段历史对大多数读者,甚至同传从业者和研究者都是陌生的,虽然最初设计同声传译系统的发明家和提供同传设备的公司都是为人们所熟知的名字。
众所周知,在一战以前,法语是欧洲国际交往中的通用语言,各国的外交谈判大多使用法语,因此并不存在翻译的需求。然而由于一战的爆发,尤其是战后召开巴黎和会时英美代表的强烈要求,出现了英、法两种语言之间的口译员。这些最早的国际会议口译员的工作方式是交替传译。他们并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训练,而是全凭自己对两种语言的熟练掌握、超强的记忆力和广泛的文化背景知识。曾经撰写(Manueldel'interprète.Comment《口译手册》onde ientinterprètedeconférence)的让·艾赫伯特(Jean Herbert)就曾是其中一员。二战后他曾长年担任联合国翻译处的主要负责人。
两次大战之间,国际联盟开始比较常规地使用起交替传译,作为成员国之间交流的重要工具。与此同时,美国社会活动家爱德华·费林(Edward Filene)和电气工程师戈登·芬列(Gordon Finlay)在波士顿提出了最早有关同声传译系统的设计。他们的最初设想无非是:人类有可能实现边听边译。他们将这一设想告诉了 IBM公司的创始人托马斯·华生(Thomas Watson),由 IBM公司设计和制造了世界上第一部同声传译设备,又称 IBM无线翻译系统(IBM Wireless Translation System)。 2
这一设备在 1926年申请了专利,次年 6月 4号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International Labor Conference)首次正式使用该设备。1930年召开的国际能源大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nergy)则使用了西门子公司提供的类似传译设备。此后, 1935年在列宁格勒召开的第 15届国际生理学大会(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Physiology)也应用了同声传译设备。不过,在这些会议上,虽然使用了同声传译的设备,但译员所进行的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同声传译,而是盖伊芭所谓的 “同声次序传译”(simultaneous successive interpretation),或是带稿同传(simultaneous reading of pretranslated texts)。由于带稿同传这一形式至今仍然广泛存在,因此不难理解。而“同声次序传译”则指在国联会议上,所有译员都就原发言记下笔记,然后由一名译员,通常是法语译员上台给出法语译文,而其他译员则在同传箱内根据自己的笔记给出各种语言的译文。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种形式的口译仍然是交替传译,只不过译员利用同传设备同时翻译,节省了对发言轮流分别翻译的时间。因此,严格来说,同声传译设备虽然已经发明,但在二战以前,真正意义上的同声传译还没有作为一种独立、高效的翻译形式正式进入人们的视线。
4.纽伦堡审判采用同声传译之谜如前所述,人们常常将纽伦堡审判作为同声传译起源的最重要契机,然而这样重大的军事审判为何不顾当时对同声传译的准确性的一片怀疑之声而决定采纳同传系统,而非有着更长历史和更成熟经验的交替传译,这一问题似乎又在人们的常识之外了。其实,纽伦堡审判前,人们曾就法庭翻译问题进行过种种探索,其中也不乏激烈的争议。采用同声传译作为纽伦堡审判的主要翻译形式并非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当时的人们对同声传译这一新生事物抱持着相当程度的怀疑态度。
同声传译和交替传译在形式上的最大区别可能就是所用的时间。与交传相比,同传具有无可比拟的时间优势,可以成倍缩短会议时间。鉴于纽伦堡审判的规模,如果采用交替传译的形式,将会使得审判时间无限期延长。同时由于交传译员的翻译割裂了对话者之间的语流,很有可能影响到双方的对话效果。尤其是对法庭问答来说,经由交传分割的提问与回答,几乎无法实现即时审讯和辩论。采用同声传译的最初想法正是萌发于这一考虑。据盖伊芭考证,最早提出采用同声传译作为解决纽伦堡审判的语言问题者乃是雷昂·朵斯泰尔(Leon Dostert),而非多数纽伦堡审判研究者所认定的美国大法官杰克逊(Justice Jackson)。
2至今,IBM公司的官方网站上仍然还有对此早期同传设备的简要介绍。据介绍,当时的设备工作原理如下:发言者的声音首先由耳机传给译员,会场边的同传箱里,译员面前摆好了话筒。译员听到发言后立即译为另一种语言。译文通过无线传输传递到装备有耳机的便携式无线接收器。听众可以调节音量和语言频道。
朵斯泰尔就职于美国国防部,二战期间曾担任艾森豪威尔的翻译。他了解 IBM公司制造的同声传译设备。在得知美国大法官杰克逊对于纽伦堡审判的语言问题表示的担忧时,他首先联系了美国国务院的首席翻译官苏洛(Suro),并同时联系了杰克逊法官在华盛顿的办公室,提出采用同声传译系统的建议。杰克逊对他的建议将信将疑,不过最终还是决定尝试采用同声传译。在此期间,朵斯泰尔的建议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和质疑。一方面,法、苏、英三国代表团不太相信有能够同时提供四种语言翻译的设备,他们质疑这种翻译的可靠性,同时也质疑译员边听边译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同声传译这一新形式也遭到包括法国代表团首席翻译官安德雷·卡明卡(AndreKaminker)在内的部分译员的反对。他们的理由主要是,对纽伦堡审判这样重大的国际场合来说,同声传译无法保证翻译的准确性,因而会影响到审判的公正性。
1945年 10月,朵斯泰尔前往纽伦堡多方游说,强调同声传译较之交替传译的高效、快捷,最终在怀疑的眼光里说服参与各方采纳他提出的建议。建议采纳后,同声传译的实际应用碰到的第一大棘手问题就是译员问题。
当时大战刚刚结束,欧洲各国惨遭重创,而美国是唯一本土没有遭受战争蹂躏的国家。这时招募同传译员的重任也主要落在美国国务院翻译处。前文提到的国务院首席翻译官苏洛在接受朵斯泰尔的建议后主持拟定了一份纽伦堡语言服务计划。该计划参考了不久前在旧金山召开的联合国多语言会议的先例,决定成立一个口译局,一个笔译局,还有一个报告局。该计划要求每种语言提供六名口译员,外加一名管理人员,以及 12名笔译员和 9名速记员。
计划拟定之后,面临的最大问题还是译员的招募问题。负责此事的朵斯泰尔决定通过考试来选取同传译员。来应试的译员背景相当复杂,有些是政府职员、现役军官,也有的是从大众传媒了解到纽伦堡审判需要翻译的普通民众。应聘成功的彼德·尤伯豪(PeterUiberall)是德国人,朵斯泰尔便指派他作为海选的考官。彼德测试的方法很简单,甚至看来很有趣,他要求候选人至少用两种语言说出十种树名、十种汽车零件名以及十种农业用具的名称。就这一项就淘汰了大量连一件农业用具名都说不上来的城市人。
通过初步遴选,最终 69人入选,分批送往纽伦堡。与此同时,欧洲各国也相应地向纽伦堡输送了本国语言的译员。在纽伦堡,初选入围的译员参加了第二轮的测试。第一轮测试注重的只是译员的语言能力和水平,而这第二轮测试则是要确认他们具有边听、边译的翻译能力。测试是以模拟会议的形式开展的,而选择的标准则较之交替传译更为严格。与交传译员类似,同传译员首先需要熟练掌握两种语言,熟悉其文化背景。但与交传译员不同的是,同传译员还需要具有重压之下自我调适、保持注意力集中等特别素质。不仅如此,同传译员还必须拥有灵敏的听力、流畅的表达、快速的反应以及优美的嗓音等特质。
以上述标准衡量,考官们也总结了一些规律,例如,最优秀的译员往往年龄在 35-45岁之间,因为年轻人的词汇储备不足,而年长者则无法承受工作的压力;男译员的嗓音往往优于女译员;双语人士的语言能力强于多语者,因为语言的熟练程度随掌握语言数量的递增而减少。经过如此严格的甄选,最终考官们从 200多名应试者中挑选了纽伦堡审判最初需要的 36名同传译员。
译员入选后需要接受专门的训练,而这训练同样是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的。但在纽伦堡审判正式开始前,比多法官(JudgeBiddle)建议举行由法官、公诉人、辩护方、译员和记者一同参与的彩排,以便真实模拟法庭现场。彩排的目的一方面教会参与审判各方如何使用同传设备,另一方面则对彩排过程中临时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直到 1945年 11月 19日,也就是审判正式开始前一天,模拟法庭和译员培训才暂停,这时翻译团队的最大责任就是确保正式审判时的翻译任务万无一失。
5.5.5.5.纽伦堡审判同声传译系统的工作机制 1945年 11月 20日,纽伦堡审判正式拉开序幕,而与此同时,陌生的同传译员和新奇的同传设备也进入了公众的视野。据盖伊芭的描述,纽伦堡审判的同传服务系统“由 4个同传间和 12名译员组成。由于电路传输系统非常复杂,必须有技术人员在场,同时还需一名“督译”(monitor)协助。”(Gaiba 1998:61)
纽伦堡审判所采用的仍然是费林和芬列 1920年代设计的同声传译系统,工作语言为俄、英、德、法四种语言。法庭上所有人都佩戴耳机,任何人发言都必须使用话筒。听众、法官、律师还有记者可以通过调节接受器频道选择译语种类,也可以直接收听原语( erbatim)。频道 1至 5分别是原语、英语、俄语、法语和德语。
严格说来,纽伦堡法庭上的译员并不具有今天大多数同传译员享有的“同传间”。他们面前的是最原始的隔音设备,也就是在他们所坐的桌面上加玻璃。由于玻璃并非密封,且高度有限,无法隔音,因此同时说话不免相互干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译员们不得不放低声音,以便防止干扰其他同事。12名译员为一批,每种语言 3名译员轮替工作,因此在任何时刻,法庭上都是 3名译员在同时工作。来自法庭内外的噪音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但译员之间由于距离近,则更需要一种默契。这种默契甚至到了“要将话筒含在嘴里说话的程度”。
前文提到,纽伦堡审判一共有 36名正式的同传译员。他们又被分为三组,轮流上场。依据翻译组的安排,每组译员都是 3天里工作 2天,而且保证任一译员不会从上午 10点到下午 5点持续一整天工作。纽伦堡审判没有选择同传接力方式,而是只要求译员将听到的外语译为自己的母语,这样就比接力同传需要更多的译员。不过,对纽伦堡审判来说,接力同传并非最佳之选,因为一方面同传接力可能导致译文精确度降低,而另一方面则可能造成原语和译文之间更长时间的延迟。
纽伦堡审判现场的电路传输系统也不比译员系统简单,话筒、电线、扩音器、耳机,这些设备一旦出现任何问题就可能导致审判无法继续。而且与今天的无线传输不同的是,当时的同传系统必须依靠线路传输声音。由于人们不小心踩到电线,经常会导致声音无法传输,甚至被迫休庭,直到技术人员最终查找出问题并予以修复。更为糟糕的是发生串线问题,由于音频线之间串线,耳机里可能同时传出两种模糊不清的语言,使听众无所适从。这种情况下技术人员更难找到问题的症结加以修复。最终,技术人员采取用木板包裹音频线的方式保护线路,初步解决了绊线和串线的问题。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纽伦堡审判的现场还专门设置了“督译”一职。所谓“督译”,其职责为监督和协助译员工作。他一方面负责监督译员传译的准确性,另一方面承担译员与发言人之间交流沟通的职能。纽伦堡的同声传译设备装配了黄、红两种警告灯,均由督译控制。如果督译认为发言人速度太快,译员跟不上,就会亮黄灯提示发言人放慢速度。而红灯亮则要求暂停法庭审判,原因可能是由于译员没有听到或理解几个句子,需要发言人重复,或是因为译员无法继续翻译,发言人需暂停发言,等待红灯消失后重新开始。
对于督译的要求比对译员的要求可能更高,因为他们不仅需要了解整个同传系统的工作原理,了解译员可能遭遇的问题,而且还必须懂得几乎全部会议工作语言。纽伦堡审判的翻译组长兼督译阿尔弗雷德·史蒂尔(AlfredSteer)这样描述过好督译的素质:“责任感、善与人处,远见卓识、果敢行动。尤其需要在重压下保持平静。设备偶尔出错,译员有时情绪激动,或是发言人不太配合,督译是处理好这些问题的不二人选。”(Gaiba 1998:81)
无论是黄、红警告灯,还是督译的设置,都体现了纽伦堡翻译工作团队全力保障审判顺利、有效进行的努力,许多当年创设的措施、方法至今仍为同传界所采用,发挥着保障会议口译质量,提高译员工作舒适度的极具人性化的作用。
6.纽伦堡审判同声传译的质量与效果如前所述,同声传译在纽伦堡审判上的“处子秀”招来了不少争议和质疑。而引发争议的核心问题就是同传翻译的质量及效果问题。
早在纽伦堡审判团决定采纳同声传译这一全新翻译形式时就曾遭到过不少质疑和挑战。为了确保控辩双方的每一句话都得到正确的翻译,法庭还实行了一整套的保障制度,其中就包括逐字记录、录音和记录审查等程序。然而,尽管设计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现场同声传译对审判还是不可避免地产生了重大影响。
同声传译对于审判的影响首先体现在对审判进程的影响。由于需要照顾同传译员的工作,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必须放慢说话速度。正因如此,不少律师都抱怨是同传的工作影响到审判的进程和效率。不过,他们的抱怨往往是没有理由的,因为他们常常拿来比较的并非同声传译的替代形式交替传译,而是单一语言的法庭审判。这种比较在当时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像纽伦堡审判这样同时使用四种语言的法庭审判是史无前例的。正是由于其独特性,纽伦堡审判不可能像以往大多数法庭审判那样不需要翻译,而是必须采用法庭口译,如前所述,审判团最后决定采用同声传译,替代更为常见的交替传译,是经过深思熟虑,且经实践证明是最便利、最高效的语言传译方式。
除了外部的质疑之外,同声传译这种形式对于当时的译员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微妙的问题。尤其是在涉及到德语和其他语言相互传译的时候,语言自身的问题和困难就显得尤为突出,特别是在做由德语传译为其他语言时。德语的句式结构比较特殊,通常动词会出现在句尾。因此如果译员由德语译为法语或英语,他就必须改变原语结构,以适应译入语的习惯。然而,最大的问题是,如果没有听到动词,译员很难处理译文。如果句子较短,译员还可以稍作等待,等听到动词以后再开始迅速翻译,然而要是句式结构复杂,特别是像许多法庭用语,让同传译员等待句子结束后再开始翻译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的话会大幅度降低译文的可靠性,同时也大量增加了译员工作的强度和劳累度。面对这一语言自身造成的翻译困难,同传译员通过摸索也总结出了一套应对的办法,即:一句开始的时候,他们先用一些不带任何价值判断的中性语言,随着句意逐渐明确,尤其是在听到动词之后,他们再明确说出该句的意思。这种方法或许无法保证译文的优美、雅致,但却至少可以保证译文传递原文的主要信息。
除了句式结构的问题之外,同传译员们还面临着另外一个尴尬的问题,那就是纳粹战犯的行话问题。纳粹分子使用的普通词汇往往具有独特的含义,这些对于不了解纳粹语言的口译员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例如,德语中的 Endlosung,通常意为 “最终解决方案 ”,而在纳粹行话中指的竟是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又如, erfassen,该词意为 “注册、登记 ”,而当纳粹分子使用该词时,意义则是 “抓捕”。对于同传译员来说,除非特别熟悉这些纳粹行话,不然想在同传的瞬间理解并传递这些行话的真实含义几乎是不可能的。
同传译员对法庭审判的影响还不仅仅体现在他们所面对的语言困难之上,同时,他们个人的经历与情感也同样影响到审判的进程。纽伦堡审判的同传译员与其他国际会议的译员不同,他们面对的是一场对战犯的审判,而这些战犯犯下的往往是令人不忍卒闻的滔天罪行。更何况,有些译员还亲身经历过纳粹的暴行,这就使得他们个人的情感往往反映在他们翻译时的语调、情绪和行为之上。虽然翻译组也一再向译员强调,他们的任务就是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地传递发言人的信息,他们的个人情感和语调不应该影响到控辩双方的证词。听众应该感觉不到译员的存在。然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有些译员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在翻译的过程中拒绝翻译。例如,一位纳粹被告在描述劳动营里的 “人性化 ”条件时,提到为劳动营配备了图书馆、游泳池,还有窑子。此时,年轻的美国女译员拒绝翻译 “窑子”一词,在本应开口的地方保持沉默。直到当庭法官追问,才由一旁的男督译接茬道:“是窑子,法官大人!”类似情况还出现在其他译员的工作中,在这种情况下,翻译组通常会临时换人,避免译员的个人情绪影响法庭审判的进程及其公正性。
同声传译对法庭审判的影响不仅体现在译员身上,同时也体现在法庭被告身上。由于同声传译的首次使用,加之又站在被告席上,大多数被告比较紧张,有些甚至无法正常说话。然而,也有个别战犯,例如,德国二号战犯戈林却从同传中找到了为自己解脱罪责的可趁之机。戈林完全可以听懂英语,因此在审判时,他利用同传为自己争得思考与回答的时间。例如,他经常提出,同传中某些翻译不到位或者不准确,因而要求译员重新翻译。同时,戈林还非常善于利用翻译系统中固有的缺陷向法庭发难。由于存在翻译的问题,在法官引用了从德语翻译为英语的文件后,又由同传翻译回德语,这样就存在一个双重翻译的问题,可以想象,经过两次翻译,德语原文和德语译文之间必定存在程度不同的差异。而戈林就会借此向法庭提出,经过二次传译,译文偏离了原文,并且明显对他不利。
当然,由于戈林的罪行太深,尽管他利用了同声传译过程中的缺陷为自己辩护和赢得时间,他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正义的裁决。不过从他的行为和语言来看,他又确实是真正意识到同传可能对审判进程及结果的影响。他在审判一开始的时候就曾这样评论道:“这套系统效率很高,不过它缩短了我的生命!”(Gaiba 1998:110)对戈林这句评论可能有两种解释,其一,由于同声传译系统的高效,相比交替传译而言,缩短了审讯的时间,从而提前了对他的绞刑宣判;其二,他也可能是在指责译员在翻译过程中使用了不利于他的词汇,例如,在翻译前文提到的 erfassen一词时,了解纳粹行话的译员可能就更加倾向于使用 sei(抓捕),而非中性词 register(注册)去翻译。对于戈林来说,同声传译既是他用来为自己辩(ze) 护的一种工具,同时又是他最大的敌人,最后,他所利用的工具报复了他,因为宣判他绞刑的裁决最终还是经过同声传译译员之口传递到他的耳朵里。
可以说,纽伦堡审判是同声传译得到充分展示的大舞台,多数来参加审判的人此前对其一无所知,因此在审判进行的过程中,对同声传译的作用褒贬不一,争论也很激烈。不过,一切的争论都没有妨碍同声传译成为纽伦堡审判成功的最重要助力之一,可以说,如果没有同声传译的采用,纽伦堡审判不仅在时间上会旷日持久,而且在效率效果方面也会有更多缺陷。同声传译这一翻译形式以纽伦堡审判为契机登上历史舞台,并很快占据了不少国际组织的翻译舞台,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紧随纽伦堡审判之后开始采用同声传译。而同声传译在今天的蓬勃发展,译员队伍的空前强大也实实在在地证明 1945年纽伦堡审判时采用的同声传译这一星星之火,足有在 21世纪初起燎原之势。
纽伦堡审判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该审判首次大规模采用同声传译对翻译史来说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它标志着一种崭新的口译形式的正式确立,而且从此成为国际会议不可或缺的口译方式。
7.纽伦堡审判之外的同传译员参与纽伦堡审判的同传译员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教育背景和知识层次。他们来自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职业背景,他们中间有职业口译员,但更多的可能是大学教授、律师、医护人员、刚毕业的大学生、广播员和军官。因此,大多数为纽伦堡审判服务的同传译员在审判结束后都回到自己的本职工作岗位,而只有少数译员成为职业同声传译译员,活跃在各大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之上。
在纽伦堡审判这样的重大历史、政治事件的面前,个人的情感、个人的得失往往显得微不足道,然而盖伊芭的历史研究却表明,审判对同传译员个人情感影响巨大。而且,这种情感并没有随着纽伦堡审判的结束而消失。一方面,对纳粹战犯滔天罪行的描述和盘问震撼着、搅动着他们的情绪,甚至造成某些译员情绪失控;而另一方面,他们也因为参与了这样一项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审判而感到自豪,正是通过他们的努力,国际军事法庭才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以较高的效率结束审判,并将德国纳粹战犯绳之以法。正因如此,盖伊芭在总结时才会这样评论道:“毫无疑问,尽管纽伦堡审判过程中有过不少尴尬,然而同传译员们的功勋是卓著的:他们成就了 20世纪最重大的审判之一,加速了审判进程、提高了审判效率;他们还创立了一个崭新的职业,并继续向全世界宣传和教授同声传译,由此而促成了更多国际组织的创立和各国代表之间的相互理解。”(Gaiba 1998:159)
8.同传史研究的意义和方法同传史研究是个长期以来被国内学界所忽视的重要问题。同传史研究的重要性至少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来理解:其一,从同传研究的学科建设来看,任何一门学科的建立和发展,都离不开本学科理论的构建和历史的梳理,同声传译也不例外;其二,从同传从业者个人角度来说,了解同声传译这一行业的起源和发展是作为职业口译员所必备的知识。
同声传译发展到今天,与 60年前的纽伦堡审判时的情况已经有了天壤之别。当年参与纽伦堡审判的同传译员大多是服从时代需要而从各行各业聚集到纽伦堡为审判提供他们平生首次同传服务。而如今的大多数同传译员则是由专业化的学院教育培养出来的口译员,同
传这一工作也已经完全职业化了。对于今天正在接受专业训练的同传译员来说,了解同声传译的学科历史应该是他们教育过程的题中应有之义。
了解同传发展的历程,对同传从业者具有重大激励作用,有助于提高译员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同传译员不仅在 60年前的纽伦堡审判上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而且自那以后直到今天,一直活跃在各大国际组织和各种国际会议之上。他们曾经并将不断见证和参与许多重大历史时刻和历史事件。他们对于促进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之间的了解功不可没。
更为重要的是,探究同传历史可以为今天的译员提供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启发和资源。尤其是对从事同传实践的口译员来说,前辈译员们曾经碰到的许多问题与今天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他们当时的解决方案又往往能直接为今天的译员所借鉴和采用。例如,前文曾经提到过的对德语语言结构复杂性的应对方案,不仅对从事德语和其他语言传译的口译员有借鉴意义,而且对任意两种语言同传过程中遇见类似问题时的解决方法都有启发意义。类似此类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是跨时代、跨地域、跨文化、跨语言的,因而具有普遍性价值。
然而,由于同传史研究缺乏成熟的范式和方法论,在具体展开研究时恐怕还需从翻译史研究的其他领域,尤其是笔译史研究中多加借鉴。
自上世纪 60年代以来,西方学界对翻译史的研究日渐重视,相关研究著作也层出不穷。而国内方面,自上世纪 80年代以来,至今也已经出版了近 20部翻译史研究专著。翻译史研究的重要地位已然显现。安东尼·皮姆著《翻译史研究方法》一书便是对探索翻译史研究范式与方法的代表作之一。在该书中,皮姆提出翻译史研究的基本原则,他强调翻译史研究应以译员为核心,用社会学研究的方法阐明译者所处的社会语境,以及译文产生的时代和地域特征。同时,他还指出,研究翻译史的目的是表达、讨论或试图解决我们面对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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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皮姆的研究对象限于笔译的范围,但是他提出的问题和方法却对同传史研究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本文写作的主要目的是为强调同传史研究的重要性。这就需要回答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要研究同传史?
若是如皮姆所强调的那样,笔译史的研究必须以译者为核心,那么同传史的研究则更需要围绕口译员展开。口译与笔译的最大区别在于,笔译留下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可供后来者作历史的探研,而口译则具有“即时性”和“瞬间性”的特征,很少留下文字记录。由此也就导致了另外一种结果,即:口译的实践者不太注重理论或历史的研究。正因如此,口译员更是当之无愧地成为同传史研究的核心。盖伊芭在研究同声传译起源时,不仅重点围绕译员展开,而且研究的主体部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参与纽伦堡审判的同传译员们后来的回忆与口述。由此可见,同传史研究需要以译员为中心,这既是翻译史研究方法论的影响,更是由同声传译 “不著一字,尽显风流 ”的自身特征所决定的。
在皮姆看来,既然翻译史研究要以译者为核心,那么译者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语境也就随之成为翻译史研究的重要领域。对同传史研究来说,这一点同样成立。而且在这一点上,同声传译同样具有与笔译非常不同的特征。从笔译史来看,译者从事翻译的目的比较多元,虽然有部分是为了谋取生存所需,然而更多地可能是为了宣扬某种异域文化,或是具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并不针对任何特定的客户。而同声传译则不同,同传活动的目的非常明确、具体,就是为特定客户/雇主提供沟通服务。尤其是在同传工作职业化之后,所有的同传服务几乎都是以获得报酬为目的的翻译活动。这样看来,对同传译员生活与工作的社会和时代背景的考察在同传史研究将是极为重要的领域。盖伊芭的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一点,例如她对纽伦堡译员庭外生活的研究。她非常深入细致地考证了译员的薪酬、住宿、社交,甚至相互之间产生的友谊等问题。理清这些问题对纽伦堡审判的同传史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意大利史学家克罗齐曾断言:一切古代史都是当代史。而皮姆提出的观点与此类似,即翻译史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当下。这一点对于同传史研究来说也具有借鉴意义。同传史的研究正是为了给当前的同传译员提供可资参考的历史资源。可以说,今天的同传译员在工作中所面对的许多问题与半个多世纪前的纽伦堡审判时同传译员遇到的问题并没有本质差别。
例如,译员在翻译过程中的感情投入问题。通常认为,在理想状态下,同传译员应该同正在召开的会议保持一定的冷静距离,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对各方的发言加以 “忠实”传译。然而,通过对译员主体性的观照我们发现,完全不带感情的口译活动是不存在的。从某种角度来说,完全不带感情的理想状态反倒不利于口译员发挥最好的水平,因为那很可能是因为译员未能进入到双方会谈的语境之中。感情投入的问题在 60年前的纽伦堡就是翻译组头疼的问题,今天虽然大多数会议场合或是内容不大可能像纽伦堡审判那样高度敏感和高度情绪化,但译员还是免不了不断协调情感投入与同传工作的关系,尽量使自己进入与会各方的谈话语境之中,同时又避免个人情感过度投入,进而影响冷静的判断和公正的译文。
综上所述,同传史研究是一个亟待垦拓的领域。虽然这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话题,但是相邻领域的研究已然为其打下了良好的范式与方法论基础。尤其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的翻译史研究,虽然其关注重点是笔译史,但研究领域的开拓,研究课题的选择以及研究方法的创新都可以作为同传史研究的参考和借鉴。
作者简介:姚斌,博士,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教师; 主要研究兴趣:比较文学,口译研究。 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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