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与资讯
翻译见闻
 
新疆和硕县法院聘请哑语老师为被告人做手语翻译
发布时间:2012-1-12 22:27:00||  点击:3854次||  文章分类:翻译见闻||  发布人:翻译家(Fanyijia.com)


   

    1月10日电(马利江 温会志) 近日,笔者获悉,新疆和硕县法院开展人性化执法,从送达起诉书开始到庭审结束,多次从库尔勒特教学校,聘请哑语老师为聋哑残疾被告人做手语翻译,充分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1月6日,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贾丽(化名,聋哑人)盗窃罪一案,整个庭审的每一个环节和内容,法官、公诉人的每一句话,都由手语老师翻译给聋哑被告人。法官不厌其烦的将刑事诉讼程序的每个步骤,都通过手语翻译告知被告人,使其真正(听)懂和领会含义后再开始下一个庭审环节,一起不到4000元的盗窃案件,法院庭审用了近一天时间。

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27日中午时分,被告人贾丽窜至和硕县某移动营业厅,在一张移动公司宣传单上写字示意用零钱换取一张一百元的人民币。在营业员拿出一沓一百元的营业款,从中抽出一张给被告人贾丽,结果被告人指着人民币上的编码摆手。营业员重新拿出一张一百元面值的人民币给被告人时,被告人任然摆手示意不行,在营业员又拿出一沓一百元人民币从中挑选时,被告人贾丽迅速将摊在桌面上的部分人民币(3500元)藏于自己的钱包下面,然后在其余钱中挑选一张一百元人民币后转身离开现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贾丽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更多文章